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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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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4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7月14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详见2020年7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短期负债比例,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的资本结构实际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确定发行日期、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合同、协议、申请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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