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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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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亦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日:2020年5月22日

  (三)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73人,授予数量为228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1.6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人,授予数量为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0.39%。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020-2021年累计净利润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时,当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数量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数量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预留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预留授予日:2020年5月22日

  (三)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四)预留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人,授予数量为6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0.0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人,授予数量为2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0.01%。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020-2021年累计净利润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时,当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数量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数量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部分合计向74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34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1.65%;向1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5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41,880.33万股的0.04%。

  四、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内容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缴纳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102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1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经审验,截止2020年6月16日,公司实际收到1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70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503,318.00元,股本为人民币1,424,503,318.0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和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5月22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7月17日。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42,450.33万股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基本未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1,880.33万股增加至142,450.33万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6.06%下降至25.95%。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慧业JLC1

  (二)期权代码:037097

  (三)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7月16日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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