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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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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4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6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

  1.关于国外业务。

  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50亿元,其中国外收入62.26亿元,同比下降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1亿元、下降20.23%,主要系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减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其中,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分别实现出口创汇4.63亿美元、0.54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2.99%、18.32%。公司年报披露,2019年我国摩托车出口销售712万辆,同比下降2.52%。

  请公司:(1)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外销的主要客户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销售模式、结算政策、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出口收入与退税情况的匹配性;(2)补充披露出口销售的摩托车类型、数量、金额,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摩托车出口收入变动情况与行业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对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发表意见。

  回复:

  (1)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外销的主要客户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销售模式、结算政策、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出口收入与退税情况的匹配性;

  ① 2019年度公司分产品外销主要客户情况:

  ●摩托车及发动机:

  ■

  ●通用机械产品:

  ■

  ●商用发电机组:

  ■

  注:上述结算政策采用“赊销”的客户,均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

  ② 2019年度出口收入与出口退税分产品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③ 变动原因:

  1)从2019年4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由16%调整为13%,退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为18.75%;

  2)由于出口业务实行 “免、抵、退”的政策,所以,应收出口退税额的变化还受到出口收入规模、国内销售规模以及产品毛利率等因素变化的影响,通常而言,在出口退税率、整体收入和毛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出口收入规模降低,其应收退税额的下降幅度会大于出口收入的下降幅度;如果出口收入规模增长,其应收退税额的增长幅度会小于出口收入的增长幅度。

  其中:

  ●通用机械产品:

  2019年出口收入较上年减少23.63%,应收出口退税额较上年减少41.57%,本期应出口退税额占出口收入的比重与上期相当,收到出口退税额较上年减少41.96%,与应收出口退税额变动幅度基本相当。

  ●摩托车及发动机:

  2019年出口收入较上年增加16.33%,应收出口退税额较上年减少0.77%,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额较上年减少4,440.84万元,同比下降8.80%,主要是由于退税时间差异的影响。

  ●商用发电机组:

  2019年出口收入较上年减少24.88%,应收出口退税较上年减少10.67%,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额较上年增加420.93万元,同比增长24.11%,主要是由于退税时间差异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实现出口收入622,619.35万元,同比下降0.98%;公司2019年应收出口退税额65,985.44万元,同比下降15.80%,公司2019年出口收入变化情况和应收出口退税变化情况基本匹配。

  (2)补充披露出口销售的摩托车类型、数量、金额,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摩托车出口收入变动情况与行业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得益于公司的正向开发设计能力,在分析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发挥公司规模化制造优势,在公司中小排量摩托车产品不断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聚焦大排量摩托车产品,推出的 “无极”产品实现了出口增量,同时,公司为宝马生产的CX400摩托车实现了批量供货,因此,公司2019年摩托车出口收入同比增长14.03%,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分析如下:

  ■

  ●两轮摩托车

  排量≤150ml的摩托车产品同比增长12.89%,高于行业水平,主要是对墨西哥市场出口增长所致;

  150ml〈排量≤250ml的摩托车产品的出口收入与行业水平一致;

  排量〉250ml的摩托车产品同比增长81.22%,高于行业水平,主要是公司为宝马生产的350ml摩托车实现销售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195%;公司出口的无极大排量摩托车实现销售收入947.75万美元,同比增长302%。

  ●三轮摩托车

  公司三轮摩托车出口收入同比增长18.33%,与行业趋势一致。

  据公开资料显示,同行业上市公司钱江摩托2019年国际销售约20.35万辆,同比增长约1.02%,其中大排量出口约3.5万台,同比增长约4%。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比行业出口数据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出口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摩托车出口业务增长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2.关于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2.05亿元,委托理财余额6.9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在关联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币种单日存款最高余额约为4.10亿元人民币、5192.41万美元,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3.5亿元。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8.79亿元,同比增长73.37%;长期借款余额1.14亿元,同比增长143.53%。年报显示,公司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5%-4.2%,长期借款利率为 2.75%-7.05%。

  请公司:(1)说明是否就在关联方银行存款及购买理财事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限定用途或其他未披露的安排;(2)说明各项借款的金额、利率及用途,对比委托理财收益率,说明在货币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的实际存放及受限情况,结合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相关银行开展的业务,核实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审计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说明是否就在关联方银行存款及购买理财事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限定用途或其他未披露的安排;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行”)为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股5.02%的参股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自上市以来与渝农商行构成关联关系的情况如下:

  ■

  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公司未能及时将渝农商行认定为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7日期间与渝农商行构成关联关系,在此期间内单日余额峰值为6.63亿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未将能及时将前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与渝农商行开展的理财业务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出资人民币1.5亿元购买了渝农商行公开发行的“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JG2019105” 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说明书,渝农商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本金及收益合计1.531亿元于2019年9月30日划转至公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和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短期理财实施情况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出资人民币2亿元购买了渝农商行公开发行的“江渝财富'天添金'2019 年第40期公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100%,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本金及收益合计2.026亿元于2020年1月17日划转至公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和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短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公司与渝农商行开展的存款和理财业务不存在限定用途或其他未披露的安排。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银行”)为公司关联方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的子公司,且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张国祥先生为富民银行董事长。因此,富民银行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富民银行开展单日存款及理财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一直未在富民银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与富民银行开展的存款业务不存在限定用途或其他未披露的安排。

  (2)说明各项借款的金额、利率及用途,对比委托理财收益率,说明在货币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公司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

  ●2019年公司委托理财余额及收率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借款4.3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增加3.7亿元,主要用于进出口业务的原材料采购;长期借款增加0.68亿元,主要系航空发动机研发项目投入。

  2019年初,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45亿元,委托理财余额5.58亿元,银行借款余额5.84亿元。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05亿元,委托理财余额6.91亿元,银行借款余额为10.14亿元,新增借款4.38亿元,主要原因是:

  ① 公司具备现金流好、盈利能力较强、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可持续等诸多特点,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公司的主要贷款银行融资利率较为优惠,用于出口业务的原材料采购等支出;

  ② 根据2019年经营计划,预计由于业务发展增加的年中应收账款占用、资本性支出预算以及对外并购等事项的资金支出合计在20亿元以上;为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对美元资金采取择机结汇,公司的美元资金余额通常保持在5,000万美元至10,000万美元的水平,峰值时占用经营性资金人民币7亿元左右;为保障公司月初集中支付供应商货款的额度需要(5至7亿元),合计需要的资金保障在32至34亿元左右。

  2019年初货币资金和委托理财资金合计26亿元左右,预计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为10亿元以上。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新增借款4.38亿元。

  ③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低、流动性好、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业务,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净资产回报率。

  (3)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的实际存放及受限情况,结合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相关银行开展的业务,核实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

  其中:银行存款主要存放金融机构如下:

  ■

  其中:其它货币资金主要存放金融机构如下:

  ■

  注:证券公司账户的其它货币资金为公司证券账户资金余额

  ●2019年年末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

  ■

  公司除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外,不存在其它需补充披露的货币资金受限情况,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我们针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①获取公司关联方关系清单并询问公司管理层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

  ②取得公司提供关联方清单及管理当局声明书,公司承诺关联方信息已全部提供,无隐瞒遗漏。通过企查查,查找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营企业、持股10%以上联营企业,所属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并与公司提供关联方清单进行核对。并向母公司和控股股东提交“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调查问卷”予以核查个人在外持股、任职公司情况。关注异常往来、交易,核实对方单位、个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按照核实的关联方,检查公司交联交易、往来的披露是否完整。

  ④抽查关联交易合同、结算单据,关注其交易价格,并与公司其他同类交易对比,分析价格是否公允。取得年初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决议文件,将当年发生额与决议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超额度情况。

  ⑤抽查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运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大额资金的审批与使用、网上银行的使用、银行账户开立注销的审批管理、与资金集中管理等相关的资金流转等。对主要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网上银行流水进行检查,关注其中的大额异常交易。

  ⑥结合长期资产审计程序,关注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的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检查款项支付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

  ⑦检查担保业务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有关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出披露。

  ⑧检查过程中,关注是否存在利用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进行资金占用的情况。

  ⑨关注大额、异常的投融资活动及相关交易的审批决策程序、商业合理性和后续管理情况,获取并检查相关投资协议,分析投资性质,明确投资资金去向,是否存在定向投资要求、投资对象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等,对大额金融产品执行函证程序。

  (2)我们针对货币资金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评价和测试与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

  ②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③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项目;

  ④取得公司所有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信息统计表,检查预留财务专用章、预留个人名章、预留印鉴保管地点、预留个人职务、预留印鉴保管人姓名、保管人是否在控股任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联合或共管账户。

  ⑤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⑥取得公司大额资金账户银行流水进行检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渝农商行和富民银行关联交易已按要求披露,不存在限定用途或其他未披露的情况;公司2019年新增借款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3.关于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中有多个产能提升项目。报告期内,共计增加投入5.99亿元,合计转入固定资产7.70亿元。其中,道路用大排量发动机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路用发动机产能项目)预算1.43亿元,转入固定资产1.09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为56.82%;四轮低速电动车产能提升项目预算2.78亿元,本期增加0.47亿元,转入固定资产0.94亿元。年报显示,除摩托车外,公司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产品、四轮低速电动车产销量均有所下滑,其中四轮低速电动车产量、销量分别同比下降52.01%、48.47%。

  请公司:(1)结合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行业产销情况、现有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转固的具体项目及新增产能情况等,说明公司大规模建设产能提升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2)核实道路用发动机产能项目2019年期初余额0.71亿元与2018年年报披露期末余额0.05亿元不一致的原因、累计投入占比是否准确,并作相应更正;(3)结合前期在建工程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部分项目转固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行业产销情况、现有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转固的具体项目及新增产能情况等,说明公司大规模建设产能提升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

  综上所述,上述项目的立项时间较早,立项时考虑了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在投入时,结合公司的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提升的要求,以及产品开发的进度,按年度计划分阶段投入。因此,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进行的项目建设是合理的。

  

  (2)核实道路用发动机产能项目2019年期初余额0.71亿元与2018年年报披露期末余额0.05亿元不一致的原因、累计投入占比是否准确,并作相应更正;

  ■

  公司于2019年将关键零部件产能建设项目和道路用大排量发动机产能建设项目进行合并管理,统称为“道路用大排量发动机产能建设项目”,项目的预算投入和累计投入相应进行合并,因此,道路用大排量发动机产能建设项目的2019年期初余额为两个项目的2018年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并重新计算累计投入占比为103.43%,导致道路用发动机产能项目2019年期初余额0.71亿元与2018年年报披露期末余额0.05亿元不一致。

  (3)结合前期在建工程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部分项目转固的合理性

  ■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工装等,按项目计划分阶段实施。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对达到预计使用状态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工装等,经竣工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末,上述项目累计投入5.64亿元,累计转固5.1亿元,项目的实际投入和转固情况是基本匹配的。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内控执行情况、转固的在建工程的转固审批流程进行了检查,并选取主要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盘点,抽查了重点项目的付款合同及付款进度台账,查询项目主要供应商与公司的关系,进行函证并取得回函。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与产能提升项目相关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 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二、关于资产减值损失

  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6.23亿元,同比下降32.2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3.63亿元。其中,对收购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机械)、意大利 CMD 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2.88亿元,对山东丽驰的磨具资产计提减值6135.87 万元。

  4.关于山东丽驰。

  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山东丽驰形成的3.69亿元商誉计提1.56亿元减值,对出现减产、停产车辆对应的模具计提减值准备 6135.87万元。根据近三年年报,2017年-2019年,山东丽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07亿元、10.44亿元、4.89亿元,净利润0.68亿元、0.55亿元、-1.01亿元,业绩持续下滑。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披露的对我部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虽然山东丽驰销售规模下滑,但考虑到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及政策的出台将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且山东丽驰向新能源商用车转型升级落地,2018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公司本期对山东丽驰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其2020-2024年的平均销售收入增长率为37.88%。

  请公司:(1)结合山东丽驰业绩持续下滑的实际情况,本期和上期评估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差异,说明前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及未发生减值的判断是否审慎合理;(2)结合行业情况、历年业绩及后续规划,补充披露本期评估中确定山东丽驰销售收入增长率的具体依据,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确定的合理性;(3)说明本期计提资产减值的模具对应车型减产、停产的具体情况,结合资产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说明减值计提是否及时、本期计提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山东丽驰业绩持续下滑的实际情况,本期和上期评估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差异,说明前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及未发生减值的判断是否审慎合理;

  ●山东丽驰业绩情况

  山东丽驰主要研发、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2019年10月山东丽驰正式获得新能源商用车资质,于2020年4月1日获得轻卡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新能源商用车(厢式运输车)产品公告,将拓展新能源商用车业务。

  山东丽驰2016年-2018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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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和上期的评估假设差异:

  ■

  

  ●本期和上期的关键参数的选取差异:

  ■

  ●本期和上期公司的判断情况

  ■

  随着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规范整顿工作的开展,综合考虑到山东丽驰未能列入国家公告的情况、对国家将要出台的技术标准的相关信息的了解以及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动态等情况,公司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趋势的判断进行了调整,所以造成本期和上期评估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出现差异。

  综上所述,虽然2018年11月国家开始规范整顿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同时山东丽驰2018年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0%,结合2019年初山东省出台的“提质升级”的相关政策和向国家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申请,以及将出台《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的预期等期后事项,公司管理层综合作出的对前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及未发生减值的判断是审慎合理的。

  (2)结合行业情况、历年业绩及后续规划,补充披露本期评估中确定山东丽驰销售收入增长率的具体依据,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确定的合理;

  ●行业发展前景:

  四轮低速电动车

  受行业整顿的影响,预计低速电动车行业销量会出现持续下滑。今后低速电动车的市场将向“低线城市”以及“镇、乡、村”下沉,由于低速电动车具有购买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的特点,高性价比产品仍是用户对产品主要诉求,预计在部分区域仍会保持一定规模的市场需求。

  在国家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相关技术条件和管理办法之后,一方面,会影响今后达标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达标产品可以依法上路,销售区域不再受限制,仍会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新能源商用车

  据LMC公司预测,自2019年起,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为34.43%。

  新能源商用车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随着国家新能源战略的持续推动,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广新能源商用车,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商用车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山东丽驰2016年至2019年经营业绩

  ■

  ●山东丽驰后续规划:

  四轮低速电动车

  公司预计未来五年低速电动车市场会呈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但仍会保持一定的市场规模。未来公司将根据不同市场制定差异化的产品、营销策略,满足市场需求。预计未来五年内将维持2万台/年左右的产销规模。

  新能源商用车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采取增程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的技术路线,以新能源轻卡物流车、新能源微型面包货车产品切入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同时,依靠专业的营销团队,采取针对性的营销策略,首先在特定区域市场获得用户认可,树立口碑,实现销售突破,再逐步构建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预计未来五年内新能源商用车的产销规模将达到2万台/年左右。

  2020年4月,山东丽驰的增程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轻卡物流车已获得产品公告,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首批上市销售时间推迟至2020年第三季度。此外,山东丽驰正在申报纯电动微型面包货车的产品公告,同时,亦在加快增程式混合动力微型面包货车的研发工作。

  根据上述业务规划,预测山东丽驰2020年至2024年的平均销售收入增长率为37.88%,其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3.7%,其中:

  ① 四轮低速电动车销售收入从2019年的4.89亿元下降至2024年3.6亿元,复合增长率为-6%;

  ② 新能源商用车从2020年开始投产,预计销售收入从2020年的4.72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5.85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5.4%。

  公司于2019年末对山东丽驰涉及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可收回金额为107,600万元,较资产组的账面值低30,586.57万元。按公司享有51%的股权比例计算,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5,599.1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19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合理的。

  (3)说明本期计提资产减值的模具对应车型减产、停产的具体情况,结合资产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说明减值计提是否及时、本期计提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的模具对应车型减产、停产的具体情况是:

  ■

  山东丽驰在产品开发中按照“平台化/通用化”的模式,主要采取以已有平台车型为基础,通过外观改型丰富产品系列,以满足市场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减少开发投入,缩短开发周期,实现新品快速上市。

  停产车型

  虽然2018年上述福瑞等5款车型的累计销量为6,137辆,同比下降64.4%,但基于当时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考虑到上述5款车型在河南、河北以及山东的部分市场的销量累计下滑26.94%,明显低于在其它市场86.01%的下降幅度,公司认为河南、河北以及山东的部分市场的城市消费者对上述五款车型仍有需求,所以山东丽驰管理层在2018年末认为上述车型的模具不存在减值迹象。

  2019年上述福瑞等五款车型的主要销售区域(河南郑州、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宁、菏泽等)受行业整顿的地方管制的影响较大,累计销量为387辆,同比下降为93.69%。2019年,公司上述车型及改型产品在上述区域已出现普遍销售受限的情况,且公司认为前述车型已难以满足新的技术标准要求,故山东丽驰管理层在2019年末对上述5款车型的相关模具作出停产的决定,上述车型的相关模具存在减值迹象。

  减产车型

  2018年,上述新福瑞等12款车型累计销量为34,577辆,同比下降24.94%,山东丽驰管理层在2018年末认为上述车型仍有较大的市场需求,认为相关模具不存在减值迹象。

  2019年,上述新福瑞等12款车型累计销量为20,273辆,同比下降为41.37%,山东丽驰管理层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的认识,在2019年末认为上述车型今后市场需求将继续下降,认为相关模具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山东丽驰按照减值测试的结果,对上述停产、减产车型的相关模具共计计提减值准备6,135.87万元。其中:停产车型的相关模具可变现净值约为原值的10%,对期末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减值4,743.74万元;减产车型的相关模具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期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1,392.13万元。

  所以,山东丽驰本期对其停产、减产车型的相关模具计提资产减值是及时、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我们就商誉减值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②核查评估公司与公司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就合同所约定的评估师的评估范围、评估目标、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等进行了评价,未发现明显不恰当的情况。

  ③对管理层聘请的独立评估师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解和评估,就其从事的同类业务的经验、是否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其他相关会计的要求和规定以及项目组的客观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访谈,经访谈了解,该团队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工作,其技术团队针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认定以及评估参数等进行多次内部沟通讨论,且未发现明显影响其客观独立性的情况;

  ④获取前期及本期评估报告,就评估师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假设、及关键参数进行一一对比,对各指标差异询问评估师,了解后未发现明显不恰当的地方。评价使用的历史数据是否与已审计数据一致,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预测时所使用历史收入增长率、历史毛利率等指标,分析预测使用指标的合理性;

  ⑤复核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划分方式、划分结果的准确性,评价商誉分摊的适当性;

  ⑥与公司管理层和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假设和参数,获取管理层和管理层聘请的评估师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及相关文件资料;

  ⑦复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⑧复核公司商誉减值损失计算过程是否准确;

  ⑨评估管理层对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是否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山东丽驰前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及未发生减值的判断合理,本期山东丽驰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合理。

  我们核查了山东丽驰固定资产中全部模具对应车型在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取得管理层2019年末对5款车型相关模具的停产决定,检查了山东丽驰对停产、减产模具减值计算过程。经核查我们认为,山东丽驰对出现减产、停产车型对应的模具在本期计提减值合理。

  5、关于金业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金业机械形成的2.94亿元商誉计提0.93亿元减值。根据公司公告,金业机械2019年实现净利润3116.24万元,未达承诺数5500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原定于2019年批量生产的产品因客户需求变化、技术未达标等未能批量供货。苏黎等3名交易对方应合计向公司支付7364.09元现金补偿,截至2020年6月3日仍有2076.81万元未支付。年报显示,期末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0.41亿元,主要是金业机械因存在安全隐患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厂房,报告期内计提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收购金业机械时资产评估的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与本期评估的差异,说明前期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了客户需求变化、产品无法按期量产的风险,业绩承诺及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审慎;(2)结合业绩补偿义务人资信情况、资金筹措进展及支付安排,分析履约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3)结合金业机械经营情况、技术开发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本期评估采用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及利润率等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4)结合闲置资产的使用情况、修整安排等,说明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资产评估机构就(1)发表意见,请会计师事务所就(3)、(4)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收购金业机械时资产评估的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的选取与本期评估的差异,说明前期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了客户需求变化、产品无法按期量产的风险,业绩承诺及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审慎;

  ●重要假设对比表

  由于股权收购评估和本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的评估目的不同,故评估假设不一致,涉及的主要假设如下:

  ■

  

  ●关键参数差异表

  ■

  金业机械的产品主要包括航空航天特种装备关键零部件,以及航空航天发射及武器装备重要零部件。

  金业机械的军工产品主要是为整机型号配套,其新产品开发通常需要经过M(模样)阶段、C(初样)阶段、S(试制)阶段、D(定型)阶段(其中M阶段为设计关键阶段)。

  根据金业机械2018年的批量供货的现有产品品类、正在承制研发的新产品项目进度、正在拓展的民用产品以及其今后拟扩展的有色金属轻量化航空航天零部件等产品发展方向的情况,考虑到当时金业机械主要军工产品为特种装备关键零部件、重点开发产品为某型号装置结构部件的具体情况:

  ■

  结合金业机械军工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未来市场订单需求和行业发展情况,考虑到金业机械历史上未出现定型产品订单明确后大幅减少的情况,故预测今后年度的营业规模和业绩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金业机械根据当时现有产品已有订单/预示计划情况,以及新增产品的开发计划和进度,预测了2019年度营业收入水平,预计较2018年同比增长43%。

  2019年,金业机械实际收入情况较股权收购时对2019年收入的预测数减少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①现有产品不达预期

  2019年10月,受某型号现有产品升级改型和换代需求的影响,金业机械承制该型号产品的实际订单数量较2018年末的订单计划减少50%,致使现有产品的收入不达预期。

  ②新增产品不达预期

  1)由于客户需求变化原因,2019年未能实现某型号产品的出口;

  2)承制研发的某型号装置结构部件新产品,于2019年5月完成送样检测(C阶段),因客户在进行系统测试时认为整体型号需进一步做设计优化,于2019年11月再次要求金业机械按变更后的图纸重新开发,2019年未能实现小批量供货;

  3)开发的高铁悬挂系统结构件,未能达到客户技术要求,2019年未能实现批量供货。

  公司在收购金业机械股权时,参考了同行业收购案例的估值水平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考虑到与金业机械的业务协同性,进而确定了交易价格和业绩承诺目标。

  金业机械2019年的实际完成数较预期出现较大偏差,一方面是由于客户在2019年大幅调减部分现有产品的订单数量、受客户项目整体设计变更造成相关新产品供货时间延后的情况,在前期预测时难以预见;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对航天航空军工行业的行业特性认识不够充分,对金业机械能否同时满足多项目/多品类的研发及质量保证能力的判断不够准确、对金业机械在把军品技术拓展至民品领域的能力估计过高。

  综上所述,公司在股权收购时确定的交易对价和设置的业绩承诺目标时,对金业机械现有产品订单需求可能的变化情况、新开发产品受客户总体项目研发进度影响状况以及军品技术拓展至民品领域短期内实现规模化交付等方面的判断较为乐观,未能做到充分审慎。

  (2)结合业绩补偿义务人资信情况、资金筹措进展及支付安排,分析履约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2020年6月6日,业绩补偿义务人苏黎与刘江华已完成业绩补偿义务;业绩补偿义务人吴启权尚有1,987.25万元的业绩补偿款未能按期支付,已构成逾期。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吴启权发出《关于尽快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之事宜的敦促函》,要求其在2020年7月1日(含)前向公司足额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并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履约担保。

  2020年6月15日,吴启权向公司送达《关于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回复函》,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分批支付全部剩余1,987.25万元业绩补偿款,但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履约保证,亦未承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吴启权是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5)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近期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目前,重庆五中院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吴启权持有的长园集团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相关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启权尚有1,987.25万元的业绩补偿款及相应违约金未能支付。

  (3)结合金业机械经营情况、技术开发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本期评估采用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及利润率等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

  根据2019年未交付的结转订单、已有订单、客户提供的需求计划以及新产品开发进度,考虑了已有订单可能减少的因素、客户需求计划的实现情况不达预期、新产品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等因素,对2020年的收入水平进行了预测,预计销售收入10,283万元(其中,2019年转结订单及已有订单金额占51%,开发试制任务占比5%),较2019年同比增长43%。

  根据金业机械2020年预测的产品销售价格、成本、费用水平,预计2020年息税前利润率为54%,与2019年息税前利润率53%基本相当。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的收入根据已有订单和客户需求计划预测,利润率与历史数据相当,本期评估采用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及利润率等关键参数的确定是合理的。

  (4)结合闲置资产的使用情况、修整安排等,说明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资产评估机构就(1)发表意见,请会计师事务所就(3)、(4)发表意见。

  鉴于金业机械新厂房规划用于有色金属零部件的压铸及机加业务,目前由于工程的建设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暂时闲置,尚未投入使用。

  金业机械已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工程质量问题向新厂房的承建方提起诉讼,要求原承建方负责新厂房的加固修缮工作并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厂房质量安全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相关钢结构厂房存在质量及安全问题”。同时,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厂房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出具了整改加固设计方案,并指定相关专业机构根据前述方案进行工程费用测算。由于金业机械对前述方案存有异议,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另外,金业机械尚有1,033.37万元新厂房建设工程款暂未向原承建方支付,预计能够覆盖相关整改加固费用。

  基于新厂房的预期用途未发生改变,同时公司认为整改费用及损失应由原承建方承担。故公司认为该新厂房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资产评估机构意见

  由于金业机械历史上未出现预计订单与实际数量差异较大的情况,且客户为军工企业的特殊性,评估师难以判断项目会出现整体设计变更造成相关新产品供货时间延后的情况,对于预测期内客户需求变化、产品无法按期量产的风险,评估人员虽在确定折现率的企业个别风险系数时适当的考虑了该因素,但不够充分。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我们就商誉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山东丽驰商誉减值问题回复所述。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商誉减值测试使用的关键参数合理。

  (2)我们向金业机械管理层了解了前述闲置资产的规划、案件的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及费用的情况,检查了金业机械与承建方往来款余额。经核查,我们认为金业机械未对闲置资产计提减值合理。

  6.关于意大利CMD。

  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意大利CMD形成的1.43亿元商誉计提0.38亿元减值。根据近三年年报,意大利CMD2017年-2019年主营收入分别为2.47亿元、2.53亿元、2.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22亿元、0.17亿元、0.04亿元。相关公告显示,意大利CMD效益不达预期主要是由于客户菲亚特集团逐步收回部分毛利率较高的商用车发动机铸铁零部件加工业务所致。

  请公司:(1)补充披露意大利CMD公司的主要产品、客户、对应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商用车发动机铸铁零部件等产品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2)结合菲亚特集团开始减少相关订单的时间、相关沟通过程,说明公司前期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和关键参数选取是否审慎;(3)结合以上有关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其商誉减值计提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意大利 CMD 公司的主要产品、客户、对应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商用车发动机铸铁零部件等产品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

  CMD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加工制造业务,涉足航空发动机、船用发动机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船用发动机、生物质发电机等。

  2019年CMD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业务销售收入为2,648万欧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87.95%。2019年CMD公司对菲亚特集团的收入为2,353万欧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8.15%,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况,但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结合菲亚特集团开始减少相关订单的时间、相关沟通过程,说明公司前期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和关键参数选取是否审慎;

  菲亚特集团为CMD公司单一大客户,对CMD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较大。公司根据2016-2018年对菲亚特集团产品销量情况和滚动计划订单,在前期减值测试时对2019年的销量预测如下:

  单位:套

  ■

  2019年,CMD公司对菲亚特集团的实际销量为62,611套,较2019年预测数减少27.8%,主要是由于商用车发动机铸铁零部件业务减少所致:

  2019年6月中旬客户提供的滚动计划订单数量与2018年同期基本持平;客户于2019年6月与CMD公司沟通,将逐步收回商用车发动机缸体自制,并于2019年8月开始逐步减少订单计划。

  公司前期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和关键参数选取,是基于CMD公司历史销售情况及客户提供的滚动计划订单数量情况作出的, CMD公司2019年下半年实际销量的变化是前期难以预料的。

  因此,公司前期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和关键参数选取是审慎的。

  (3)结合以上有关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其商誉减值计提的合理。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公司在本期进行CMD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时,综合考虑了2019年商用车发动机铸铁件订单减少的情况、2019年下半年乘用车发动机铝合金件订单增加的情况,以及客户提供的滚动计划订单数量情况做出的预测。

  单位:套

  ■

  公司于2019年末对CMD公司涉及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可收回金额为51,425.99万元,较资产组的账面值低5,704.51万元。按公司享有67%的股权比例计算,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822.02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19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CMD公司由意大利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意大利德勤)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就CMD公司执行了如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取得报告期内意大利德勤对CMD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未见菲亚特集团为CMD公司关联方的披露。

  ②采用电子邮件发函问询的方式,询问CMD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③与意大利德勤沟通,取得其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函证回函的复印件。

  ④检查CMD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对应产品明细,取得销售合同,关注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货方式、货权转移,以及货款结算等相关条款,并与相应营业收入确认凭证(如发货、验收记录)进行核对,以验证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适当性、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CMD公司对菲亚特集团的收入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况,但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

  (2)我们就商誉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山东丽驰商誉减值问题回复所述。

  我们认为,本期CMD公司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合理。

  三、其他财务信息

  7.关于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 34.65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32.53%。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额16.52亿元,同比增加8.51亿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披露的对我部问询的回复,2018年公司摩托车业务对客户OPERADORAS 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销售收入13.62亿元,已超过2018年年报披露的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额8.01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摩托车业务前述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主要业务、资产规模及实控人等,结合终端市场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与问询函回复公告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并作相应更正。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摩托车业务前述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主要业务、资产规模及实控人等,结合终端市场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摩托车业务第一大客户为OPERADORAS 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资信调查资料,其成立于1999年,地址位于墨西哥城,主要经营业务为汽车、摩托车整车(ITALIKA品牌)和零件的批发零售,维修保养业务,其销售模式为60%直接销售,40%通过经销商。其控股股东为ELEKTRA DEL MILENIO SA DE CV,归属于ELEKTRA集团。ELEKTRA集团成立于1950年,总部设在墨西哥城,旗下在墨西哥、巴西、巴拿马、秘鲁、萨尔瓦多设立了30家子公司,运营了超过1000家门店,在拉丁美洲运营消费者信贷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该客户在中国主要向公司、重庆润通、大长江、宗申集团采购摩托车及零部件。

  2019年,公司向其出口摩托车及零部件收入为16.52亿元,较2018年增加2.9亿元,同比增长21%,主要得益于其自身摩托车业务规模的增长。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的《2019年12月摩托车商品出口数据快报》显示,中国2019年出口到墨西哥的摩托车产品数量和金额分别增长26.90%和25.41%。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 34.65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32.53%,较2018年提高了2.1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

  (2)说明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与问询函回复公告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并作相应更正。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及销售金额排名中,第一名和第三名客户实际同为OPERADORAS 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公司对该客户销售的摩托车产品分别由公司下属不同的工厂生产,由于该公司的名称为西班牙文,公司下属不同的单位财务在录入同一客户信息时出现了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导致公司在进行客户收入排名时将其作为两个不同客户进行披露。公司在2019年6月回复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时发现该错误,在回复问询函时予以更正,在分产品销售情况中已将第一名客户和第三名客户金额进行汇总为第一名客户名称为OPERADORAS 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其销售收入更正为13.62亿元进行披露,但未更正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应信息。

  因此,公司2019年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收入第一名客户的金额为16.52亿元,同比2018年第一客户的营业收入13.62亿元增长21%。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数据不够完整,并作相应的更正。

  更正前2018年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收入为:

  ■

  更正后2018年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收入为: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第一大国外客户的基本信息,2018年、2019年销售额。经核查,如公司所述,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与问询函回复公告披露存在差异系2018年年报统计有误,公司做出相应更正,更正后信息准确。

  8.关于员工人数。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8857人,同比减少958人。其中,生产人员减少845人,同比下降12.83%,销售人员减少132人,同比下降19.05%。请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说明生产及销售人员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同比减少845人,主要是由于部分业务下滑,生产效率提升以及生产资源整合所致,其中,由于通用机械产品业务下滑、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下滑导致生产人员减少284人;由于铝合金零部件加工自动化程度提升、部分工序外包,人员减少260人;由于三轮摩托车业务进行重庆和河南生产制造能力整合,生产效率提升,人员减少109人。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同比减少132人,主要因为山东丽驰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下滑,其销售人员从原有的192人减少至78人,减少了114人。

  目前,山东丽驰为拓展新能源商用车业务,已经组建了专门的研发、制造、市场销售及售后服务团队,共计61人。

  公司员工人数会随着相关业务的变化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将根据各业务发展计划需要、生产效率的提升、市场拓展需要,动态进行人力资源的优化和调整,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9.关于收购少数股权。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以1.95亿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将支付金额列报为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请公司核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构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在会计实务过程中,购买少数股权和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均被视为权益性交易,即会计主体(合并集团)与其权益持有者(少数股东)之间所发生的影响合并集团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因此,在编制合并层面现金流量时,相关现金流量不应归类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在2019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将购买少数股权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9,500万元列报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应调整列报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后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5,600,151.2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8,455,128.82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不变。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核查了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现金流的列报,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在“投资支付的现金”列示无误,合并报表应将该部分现金流量重分类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做出相应更正,更正后信息准确。

  公司已对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和《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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