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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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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
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3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7月4日发出《2020年第五次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烟台沐源等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该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向烟台沐源等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参加股东大会请做好防护措施;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3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东阳金色港湾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03,4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335,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42.16%,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东阳市金色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东阳金色港湾”)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东阳漫悦湾项目发展,独立第三方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首誉光控”)以公允价格5,000万元收购公司持股75%的东阳金色港湾的应付账款5,713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为东阳金色港湾有关偿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2、为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德清锦叶”)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27%的德清锦叶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简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借款52,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7,200万元。德清锦叶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有关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沈阳地铁昱瑞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简称“各类主体”)提供的担保在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各类主体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实际提供的担保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各类主体内进行调剂。本次公司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联营公司德清裕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德清锦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阳市金色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1幢6楼628室

  法定代表人:王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北湖东街748号813室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3、德清裕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45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东阳金色港湾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首誉光控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首誉光控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东阳金色港湾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有关交易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清偿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首誉光控为实现主债权和/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合理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东阳金色港湾的全部标的应收账款清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为德清锦叶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7,200万元。德清锦叶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有关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保证范围: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与德清锦叶发生的所有债权以及由此相应产生的所有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限:自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发展需要,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风险。为该等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335,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42.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6,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60.48%;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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