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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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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100Z0503号《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085,715.17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见2020年7月14日公司公告(2020-047)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见2020年7月14日公司公告(2020-048)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爱国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31,085,715.17元,并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335.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664.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承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84,033.6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64,50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03号《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6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1,085,715.17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131,085,715.1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03号《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且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131,085,715.1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审报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131,085,715.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460,335.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664.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审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做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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