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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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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5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发行对象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来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函》(鄂国资产权函﹝2020﹞28号)。《复函》主要内容如下“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认购华塑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取得控制权的请示》(鄂宏泰文﹝2020﹞20号)收悉。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 第36号),经省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函复如下:原则支持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增拟获取控制权的方案,由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取得该公司控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等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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