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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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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合理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合理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内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与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未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开通场外份额申购、赎回,接受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此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有关场外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制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7.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T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或投资人提交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

  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生清算交收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若投资人用以申购的部分或全部组合证券或者用以赎回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因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不足额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指示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及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置;如该情况导致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遭受损失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要求该投资人进行赔偿。

  7.3申购与赎回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5月22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上的《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西部利得创业板大盘ETF”,场内简称“创业大盘”,交易代码:159814)于2020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0年7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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