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但该等修订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及依据相关规定向工商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将于7月14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4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7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易贤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适用修订后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但该等修订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及依据相关规定向工商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关于制定〈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同意确定易贤忠、LI SHENGFENG(李胜峰)、YU JIN-CHEN(俞金泉)、HUANG XIANMING(黄贤明)和鱼丹为公司执行董事,邱俊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姜永宏、唐清泉、汪建平和冼易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于董事角色的确认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生效,对于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式就任的董事,其董事角色的确认自该等董事正式就任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关于在香港注册成为非香港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根据要求委任“非香港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公司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或其他代理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等必须的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选冼易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次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任期终止日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冼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增选冼易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董事会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时拟聘请安永作为本次发行上市后2020年度的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安永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及本次发行上市后2020年度的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事宜根据公司与安永华明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责任限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费总额为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年(保险费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 《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 《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6.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冼易)》

  7.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5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7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云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94123_G0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订的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包括香港联交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董事会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时拟聘请安永作为本次发行上市后2020年度的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百奥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6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7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55号D栋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9日

  至2020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议案14—议案1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14、15、16、17、18、19、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0、13、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7月28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bio-thera.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签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鱼丹、李林

  联系电话:020-32203220

  传真号码:020-3220 3218

  电子邮箱:db@bio-thera.com

  联系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A6栋第五层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冯幸致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6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房地产、制造业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9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工程机械、汽车、信息科技、新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寅先生,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生物医药、房地产、教育、能源、机械制造、汽车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68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资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6),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3)未与公司治理层通报过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故将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安永华明,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百奥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8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被保险人范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责任限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年(保险费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29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冼易(简历见附件内容)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任期终止日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冼易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在此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冼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有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增选冼易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冼易简历:

  冼易,男,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出生于1968年9月。冼易先生现任星唯策略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中国汽车新零售(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新矿资源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Bio-KeyInternationalInc.董事,百德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冼易先生于2005年至2010年任工商银行在香港设立投资银行(2005至2009工商东亚融资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0年工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2015年任招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

  2016年至2018年一家私人投资公司总裁,2018年至2019年任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冼易先生在1990年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会计本科,获商学士(会计)学位。冼易先生现不持有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冼易先生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持有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