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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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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4日及7月10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公司所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以下简称“苏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抽检不合格(具体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及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11日,苏药厂收到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苏(苏)药监药责改〔2020〕11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生产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20年7月31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

  1、在不合格的原因调查、结论明确以及整改措施落实之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药品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

  2、立即召回效期内的所有批次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

  3、立即就不合格的原因启动风险排查和评估,并及时作出相应措施,最终将调查报告上报我局。

  问题批次产品事件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省级药监部门对苏药厂进行调查取证、风险会商会、飞行检查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苏药厂已停止生产、销售该药品,并已启动召回程序,发出召回通知;同时,根据对该产品已使用地区的监测,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苏药厂已将调查情况汇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检查分局。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有关进展,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并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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