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公司董事10名,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赞成10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2020-03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赞成10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赞成10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1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下合称“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
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3、发行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在注册额度范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偿还借款、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公司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将上述授权进一步转授权予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
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月 14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3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0日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0日
至2020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已由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议案2、《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已由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4、联系人:李欣、牛佳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3846;010-66014466-3841
6、传真:010-6606303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niujia@btghotels.com。
8、邮编:100031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3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三名监事东海全、石磊、吕晓萍全体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并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运行情况一次或分次发行,可以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实现。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