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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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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7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23.7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7月1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7月1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照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7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1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7.10倍(截至2020年7月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3.7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0年7月9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发行人近期业绩波动较大。发行人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09.90万元,相比于2018年度的31,789.65万元下降3.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28.41万元,相比于2018年度的9,191.93万元增长1.4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5.13万元,相比于2018年度的8,806.90万元下降3.43%。

  发行人2020年1-3月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0)010006号《审阅报告》。发行人2020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5,936.25万元,同比增长13.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06.83万元,同比增长16.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451.81万元,同比增长19.14%。

  基于上述已实现的经营情况,结合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的供需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预测等,发行人预计2020年1-6月营业收入12,500至13,500万元,同比减少7.90%至0.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800至4,000万元,同比减少5.78%至0.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00至3,500万元,同比减少8.23%至2.67%。以上2020年1-6月财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发行人预计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均同比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产品KY-B302C降价6%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进度影响了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发行人及主要客户、供应商均已复工复产,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新冠肺炎疫情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如果本次疫情持续时间较长或2020年度秋冬季节国际疫情对国内有所影响,终端消费者对酸奶产品的消费持续低迷进而导致主要乳制品客户对公司产品采购量下降,则将进一步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4、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63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23.70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893.1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5,274.9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618.15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3,618.15万元。

  5、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6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科拓生物”,股票代码为“30085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6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4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1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2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7月9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剔除无效报价后,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申购量占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拟申购总量的0.04%),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70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8,893.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618.1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0年7月14日(T-1日)在《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www.scitop.cn)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7月15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3.7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0年7月1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7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按2020年7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总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7月1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7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7月1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7月7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www.scitop.cn)查询。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

  2020年7月9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0年7月9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收到3,963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9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3.07元/股-30.56元/股,申报总量为2,560,600万股。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88家网下投资者其管理的89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的情形。

  以上95个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全部被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3,8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0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对应拟申购总量为2,532,100万股,报价区间为3.07元/股-30.56元/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3,8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00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照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23.70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23.70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拟申购总量的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下转A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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