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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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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4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购买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股权,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证券代码:002270)自2020年7月13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

  (二)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交易对方的相关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上海追玥企业管理中心、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律企业管理中心。

  四、签署协议情况

  2020年7月10日,公司(作为“甲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与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丙方,包括丙方之一: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丙方之二:上海追玥企业管理中心、丙方之三: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之四:上海捷律企业管理中心)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相关方

  甲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

  丙方之一:临沂鑫泰矿业有限公司

  丙方之二:上海追玥企业管理中心

  丙方之三: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之四:上海捷律企业管理中心

  (二)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资产置换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股份转让方案及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方案互为前提、共同实施,任何一项或多项内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其他项均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及股份转让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及股份转让的实施。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除保留的部分货币现金及部分资产负债外,上市公司将其依法持有的其余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剥离出上市公司,并由乙方及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承接;标的公司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

  (三)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有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五、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公司拟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洽谈和商讨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有关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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