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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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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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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海成胜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更名为上海庆智仓储有限公司;

  注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是否履行完毕;

  注3:管菊英系周桂华配偶,戴宝飞系周桂幸配偶,张美君系周供华配偶。

  (2)发行人收购仙利木业相关资产

  仙利木业主要经营木盘等电线电缆包装配件,为发行人供应商。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于2017年11月与仙利木业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以320.68万元价格收购其木材、压刨机、锯床等与木盘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资产交易定价以其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320.68万元)确定,交易定价公允。该等交易价款已全额支付。交易完成后,仙利木业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仙利木业正在办理注销。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及资金拆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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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项目对关联方余额均系正常的备用金形成;

  注2:2018年末周桂幸11.02万元其他应付余额中2,600元为报销款,2018年末应付周桂华、周桂幸、周供华资金拆借利息合计54.01万元;

  注3:2018年末形成的0.12万元其他应付余额系报销款;

  注4:2019年末形成的其他应付余额系报销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收、预收及应付账款均系正常的销售、采购业务形成。力强贸易曾为发行人辅料供应商,报告期内对其应付账款系往年采购业务形成,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项目主要系关联资金拆借形成。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为发行人向关联方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金额较小,具体如下:

  2016年,发行人向周智巧借入资金530万元,当年归还资金200万元,借款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息,2016年末向周智巧拆借本息余额为345.96万元。

  2017年,发行人新增向周供华、周桂幸、周智巧、陈琦、章尚义合计借入资金4,900万元,借款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息,2017年末向关联方拆借本息余额为5,321.08万元。

  2018年,发行人新增向周桂华借入资金1,000万元,借款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息。2018年偿还当年及往年借款本金6,230万,利息270.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有54.01万元利息未支付,该部分利息已于2019年3月还清

  (三)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事项

  1、其他利益相关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交易的情况。该等交易事项虽不构成法定的关联交易,为确保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谨慎性,除法定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事项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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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采购、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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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祁帆物流、惯隆物流向发行人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祁帆物流和惯隆物流均主要从事物流运输业务,主要组织安排社会运输车辆、车队进行物流运输。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快速响应上海周边150公里范围的产品运输,向祁帆物流和惯隆物流采购物流服务。发行人和祁帆物流、惯隆物流的运输定价与非利益相关物流公司定价一致,交易定价公允。

  2017年下半年,发行人终止与祁帆物流和惯隆物流之间的交易行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祁帆物流、惯隆物流已经注销。

  ②发行人向享龙塑料采购原材料

  享龙塑料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业务。享龙塑料从业时间长,产品质量稳定,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塑料粒子等辅料,其采购价格与发行人向非利益相关供应商采购价格一致,交易定价公允。发行人将2018年订单履行完毕后,终止向其采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享龙塑料已注销。

  ③发行人向易欢实业采购耗材

  易欢实业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主要从事电线电缆、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经销业务。由于易欢实业与公司距离较近,发行人出于采购便利性考虑,2016年、2017年向其采购耗材,金额较小,价格与非利益相关供应商价格一致,交易定价公允,2018年起,发行人不再向其采购。

  3、向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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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扩大市场份额,利用其他利益相关方在当地的市场影响力和客户资源向其销售货物。发行人对同一类型客户执行统一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信用账期,向其他利益相关方经销商销售产品定价依据与向相同条件非利益相关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祁帆物流和惯隆物流在承运过程中发生丢失货物行为时,会向公司采购同规格产品补偿客户,因此形成发行人对其的销售。报告期内,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金额合计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5%、1.89%和1.38%,占比较低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4、发行人收购何宇阳持有的西安德利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100.00%股权

  发行人员工何宇阳于2017年3月21日注册成立西安德利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从事电缆经销业务。为进一步开拓西北市场,规范和减少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交易,发行人于2017年8月24日与何宇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0.54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西安德利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陕西起帆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定价参考其201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交易定价公允。

  5、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采购、营销、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并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6、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协议文件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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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唐松、姚欢庆和吴建东三位独立董事于2019年3月与公司签署《聘任协议》,故2019年计提薪酬不包含第一季度度薪酬金额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三兄弟直接持有发行人74.44%的股权,并通过庆智仓储间接持有发行人2.71%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77.15%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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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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