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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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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股本由866,298,784股减少至858,723,808股,注册资本由866,298,784元减少至858,723,808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刘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574,97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574,976股、由866,298,784股减少至858,723,808股,注册资本将减少7,574,976元、由866,298,784元减少至858,723,80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基于前述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刘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1日

  附:刘博先生简历:

  刘博,男,199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5月进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投资经理职务。

  刘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8790276

  传真:021-68790276

  邮箱:thzqb@tellhow.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9-01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1日

  至2020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罗丝丝

  电话:(0791)88110590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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