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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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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康宝华先生、陈光伟先生、王延邦先生、闫凌宇先生、毛鹤同先生、王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张广宁先生、袁知柱先生、黄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9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楠女士、谷云松先生、郑艳文先生,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哈刚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70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康宝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1970年9月至1973年12月在沈阳6941机械厂工作;1973年12月至1989年6月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工作;1989年6月至1992年11月任沈阳强风集团公司董事长;1992年11月至今任沈阳远大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9月创立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自博林特设立至2005年10月任博林特执行董事;2005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博林特董事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康宝华先生通过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540,494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268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陈光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毕业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职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沈阳铝材厂、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2010年9月至今任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陈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8,63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闫凌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工学硕士。2007年4月,就职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担任风力发电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2009年起任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1月担任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担任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总裁;承担过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AP1000核主泵变频器、CAP1400核主泵变频器的开发等工作;荣获过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铁西区劳动模范等荣誉,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闫凌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毛鹤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电梯设计员、主任工程师、安全技术部部长、产品终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毛鹤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2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王延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加入公司,曾任调试员、江苏分公司维保经理、华东区域维保经理、安装维保公司总经理、生产运营系统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济师。

  截止目前,王延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6、王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于2002年获得吉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2007年加入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北方区域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王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广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辽宁省证券登记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广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广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袁知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9年入职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曾任会计系讲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袁知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知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3、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黄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建刚先生、王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经审议,李佳新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会议选举李佳新女士(简历见附件2)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孙鹏飞先生、靳翎女士,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2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设计员、市场技术支持、投产部部长、售后经理、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安装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催款清欠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杨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王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任职于哈尔滨汽轮机厂,2007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工艺员、工艺组长、工艺部长,2015年于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任职现场持续改善部经理,2016年曾任公司工业工程部总工程师,2017年至今于沈阳远大农机配件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附件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佳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长,现任财务部副经理。

  截止目前,李佳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光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延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闫凌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毛鹤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袁知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杨建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7月27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刚、孙琦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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