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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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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敖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敖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恢复转股时间:2020年7月13日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于2020年7月3日起暂停转股。

  根据相关规定,“敖东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13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的2.58%。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8)。

  2020年5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076,500股,占公司2020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63,039,526股的0.350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1,995,239.4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1.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58,963,026.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4,076,5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163,039,526-4,076,500)÷10×2=231,792,605.2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92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 0.199299=231,792,605.20÷1,163,039,526】。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0元/股(含)调整为19.80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19.800701元/股=20元/股-0.199299元/股。

  按上述调整后,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19.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30.303万股。本次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说明

  回购期间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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