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9,172,1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221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8,660,2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14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1,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80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股数1,776,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97%。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48,668,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79%;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660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8,668,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79%;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660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8,668,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79%;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660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48,668,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79%;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660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48,668,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79%;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6604%;反对50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48,731,9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233%;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66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6,4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2232%;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3246%;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52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48,692,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074%;反对47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6,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2.9887%;反对47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7.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48,692,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074%;反对47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6,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2.9887%;反对479,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7.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710,5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148%;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663%;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5,0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4.0187%;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3246%;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56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96,6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092%;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663%;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02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1,1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3.2364%;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3246%;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439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757,7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337%;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2,2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754%;反对41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3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44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1767%;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02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44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7768%;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439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670,8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7988%;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2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7842%;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8.2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和袁飞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