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9月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魏安力同志和张复生同志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魏安力同志和张复生同志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魏安力同志和张复生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耀志同志,出生于195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宛西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1968年3月至1971年4月在部队服役;1971年5月至1977年12月在河南省地质队工作;1978年1月至1979年1月在河南省西峡县物资站工作;1979年2月至1984年7月任河南省宛西制药厂副厂长;1984年8月至1985年2月任河南省西峡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科科长;1985年3月至1998年9月任河南省宛西制药厂党委书记、厂长;1998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党委书记,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中药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自200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耀志同志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44.08%的股份,宛西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8609.7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7%,孙耀志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志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孙耀忠之兄,董事孙锋之父,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志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孙耀忠同志,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1978年12月至1980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内乡县石油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1995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并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南阳市五届、六届人大代表,2011年10月任中共西峡县委委员。2015年被评为第五届河南经济年度人物,2018年被评为中国汽车产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人物。自2003年1月1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孙耀忠持有公司股份2786.0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孙耀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忠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弟,董事孙锋之叔,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孙锋同志,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在北京埃特玛多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就学于新西兰梅西大学,攻读商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月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曾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孙锋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孙锋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子,副董事长、总经理孙耀忠之侄,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李明黎同志,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7月任月月舒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李明黎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明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张明华同志,出生于1964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宛西制药副总经理、宛西控股监事会主席。1987年至1998年任河南省宛西制药厂科长;1998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宛西制药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2年10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8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宛西制药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和宛西控股监事会主席。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张明华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明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梁中华同志,出生于1963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80年6月至1985年11月在河南省西峡县五里桥乡燕岗中学任教;1985年12月至2000年7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曾任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200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04年4月被评为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4月被评为南阳市劳动模范。自2003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梁中华持有公司股份177.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梁中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玉福同志,男,出生于1958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毕业于郑州工学院机械系铸造专业,现任郑州大学材料学院教授。现任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孙玉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玉福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方拥军同志,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目前,方拥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拥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李培才同志,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河南润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李培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培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摆向荣同志、王宇同志。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摆向荣同志,出生于196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财务科科长,2002年9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会秘书。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摆向荣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摆向荣同志除上述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宇同志,男,出生于198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004年5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宇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王宇同志除上述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0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孙耀志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孙耀忠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明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明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梁中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孙玉福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方拥军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培才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摆向荣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宇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7月2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人:马克

  会议联系电话:0377-69723888 ;传真:0377-69722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6。

  2.投票简称:飞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

  1、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飞龙股份”(00253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