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343,48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4号)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 万股,并于2017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投资”)、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联投资”)、陈惠菊、张君波。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343,480股,将于2020年7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7年7月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总股本为100,000,000股。

  2、2018年6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40万股,并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至101,834,000股。

  3、2018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安力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5,000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3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01,834,000股减少至101,789,000股。

  4、2019年5月15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789,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75,690元,转增40,715,60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由101,789,000股增至142,504,600股。

  5、2020年4月22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504,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00,736元(含税),转增57,001,840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由142,504,600股增至199,506,440股。

  6、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艳、张志航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276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99,506,440股减少至199,461,16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9,461,16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7,720,1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740,98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惠菊、张君波及其控制的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君波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君波承诺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张君波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以上承诺。

  (二)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君禾投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3、每次减持时,君禾投资将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陈惠菊:

  1、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陈惠菊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3、每次减持时,陈惠菊将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君联投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3、每次减持时,君联投资将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君禾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君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343,48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