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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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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9号文核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宁建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3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4,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7月6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7月8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2,638手,包销金额为2,638,000元,包销比例为0.49%。

  2020年7月1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电话:021-6111857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4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披露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3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8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广天日月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9,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4%。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0-035)。2020年7月9日,公司收到广天日月通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9,7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持股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比例已达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广天日月非公司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减持系其基于自身经营所需进行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广天日月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广天日月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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