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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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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张必成先生自2020年6月23日起担任公司监事的职务,其配偶冉菊女士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分别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于2020年7月7日卖出2,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明细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冉菊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交易操作属于张必成先生配偶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张必成先生本人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配偶公司经营相关情况。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张必成先生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张必成先生及其配偶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张必成先生配偶本次短线交易取得收益650元(冉菊女士2020年7月7日卖出股票价格7.22元/股高于2020年6月18日买入股票价格7.01元/股及2020年6月24日买入股票交易价格6.78元/股,共产生收益650元),应全数上缴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冉菊女士主动上缴的收益650元。

  2、冉菊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张必成先生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以后必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监事的义务。同时张必成先生声明,其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均为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将向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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