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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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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4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2-4已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杨学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4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7月9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栾剑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栾剑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栾剑洪、王红、汤跃彬,其中主任委员由栾剑洪担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周萍华、宋燕霞、许峰,其中主任委员由周萍华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王红、周萍华、许峰,其中主任委员由王红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燕霞、王红、王正安,其中主任委员由宋燕霞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许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许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正安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王正安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正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倪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裁提名倪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倪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马万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裁提名马万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马万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孔瑞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裁提名孔瑞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孔瑞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任杨新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裁提名杨新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杨新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任邹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邹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邹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聘任陈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裁提名陈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栾剑洪先生:1963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担任教师;曾任江苏省中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许峰先生: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总裁。

  王正安先生:197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镇江通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省中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兼任江苏大千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大千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倪萍女士:1961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会处副处长、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横琴花木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马万荣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南京晓庄师范学院附中任教,曾任南京得一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孔瑞林先生: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副总经理、江苏省古典建筑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江苏洪泽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千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新魁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工程师、南京交建科技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造价部经理,公司成本部兼招投标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兼任江西千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邹杰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在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任职,2011年至2017年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工作,2017年11月起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3月起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沁女士: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嘉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欧萨斯能源环境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4月起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11月起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4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9日下午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选举范红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范红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范红跃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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