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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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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19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因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身品牌、运营管理体系及规模优势,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将其房地产相关日常经营业务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详见公告:2019-126),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对受托管理项目进行建设和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天装饰”)因三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其提供景观改造、绿化建设及精装修劳务服务等,2020年度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22.61万元。

  公司董事廖剑锋先生兼任三木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三木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规定,因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6,551.957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卢少辉;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六)主营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财务数据(单位:元)

  ■

  (八)履约能力分析

  三木集团及其并表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项目进展顺利,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因三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其提供景观改造、绿化建设及精装修劳务服务等。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与关联方并表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具体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经营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0-19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

  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获得行权资格,截至公告日,因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行权,公司总股本为4,096,564,815股。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5,591.5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7%,对应融资余额约27.83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7,882.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78%,对应融资余额约52.28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96,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对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环保业、金融业、医疗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电梯、矿产品、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润滑油、燃料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饲料、煤炭的销售;对外贸易;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黄金销售(不含黄金交易);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花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13#楼3层,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0,000万元,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法定代表人:施志敏,注册资本:37,8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设备维护、数据处理;智能化系统技术的研究开发;酒店投资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胶制品、机械产品、电梯、塑料制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化肥、饲料、石材、焦炭、重油、润滑油、燃料油、木材的批发;代理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品,详见委托书及委托企业经营范围);原粮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6、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7、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未披露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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