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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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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0年5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172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4,84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0年7月13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震有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震有员工资管计划”)。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6.30元/股(不含16.3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6.30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40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6.3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00.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7月8日14:11:45(不含14:11:45)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6.3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400.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0年7月8日14:11:45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直至剔除的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以上过程共剔除49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48,10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473,590.0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2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7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6.2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4.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1.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6.2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0年7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01倍。

  本次发行价格16.2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4.2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截至2020年7月8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7月8日

  (下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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