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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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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0-031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凯普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11,769,8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470%)的股东南通凯普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普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凯普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南通凯普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凯普德持有公司股份11,769,8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47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桂发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48,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桂发祥总股本的1%。(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桂发祥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相关说明和承诺

  1.凯普德所作出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桂发祥股份的股份,自桂发祥股份2012年9月25日成立之日起至桂发祥股份本次就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桂发祥股份的股份。

  自桂发祥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于桂发祥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桂发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桂发祥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桂发祥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持有桂发祥股份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桂发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桂发祥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有限度减持。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本企业届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桂发祥股份除外)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0%;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本企业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桂发祥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③减持价格:在保持本企业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企业的经营状况确定;

  ④减持期限:若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桂发祥股份在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桂发祥股份在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⑤减持限制:若上市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或出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则本企业在上述期间不减持股份;

  ⑥协议转让承诺:若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则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按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若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是桂发祥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则本企业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②项和第④项的规定;

  ⑦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桂发祥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桂发祥股份所有,如未将减持桂发祥股份股票所得收益上交桂发祥股份,则桂发祥股份有权在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企业应上交桂发祥股份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桂发祥股份可以变卖本企业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凯普德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凯普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凯普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凯普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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