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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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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45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024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9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404,774,51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771,458.83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24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24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021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0216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 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024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3-8810832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46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01号)。张锦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王普公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熟悉公司情况和行业整体情况,管理和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普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增补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普公先生。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王普公同志简历

  王普公,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副厂长,白银有色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白银红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部主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职工监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4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从5.64%减少至4.50%。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股东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源基金”)发来的《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瑞源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5.64%减少至4.50%,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8月31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F39-19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基金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瑞源基金股份减持计划,瑞源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7,714,9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33号)。

  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瑞源基金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三、减持前后瑞源基金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票417,714,900股,占白银有色总股本的5.64%。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33,5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瑞源基金已减持公司股票84,150,000股,尚持有公司股票333,564,9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源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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