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4.99%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2020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4.9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持有的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24.99%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13,520 万美元。
经公开挂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QIFEI LIMITED(详见公司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4.99%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作为本次巨石埃及24.99%股权转让的唯一举牌方,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受让方,受让价格为13,744.50万美元,并于2020年5月6日与巨石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签署后,巨石集团和QIFEI LIMITED于2020年6月30日在埃及当地完成了巨石埃及24.99%股权转让交割手续。2020年7月8日,巨石集团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0年7月27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6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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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0年7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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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24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