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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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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1号)。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7月7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设立日期:2015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联系人:张绍东

  联系电话:0755-23695990

  传真:0755-82788000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42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

  (二)主要人员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3名独立董事。

  黄炜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在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工作,担任信贷部副经理;2002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新疆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乔宗利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欣达多媒体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磊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投资银行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

  王晓耕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国际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新财富》杂志社,2009年1月起担任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公司成立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孙学致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独立管理人。

  冯梅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编辑、山西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张卫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2004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

  宋粤霞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历任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文员、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财务主管,现任凯信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赵伟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厦门南鹏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1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门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耕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邱张斌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总监,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菲先生,大学本科;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电脑部、中国银河证券宜昌新世纪营业部电脑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营业部电脑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等,2007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15年5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信息官。

  周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日本电信电话有限公司(日本)研发部,深圳市联想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开发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乾坤期货有限公司合规部,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产品开发部负责人兼机构业务部、渠道业务部负责人,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磊先生,硕士研究生,6年证券基金投资研究经验,先后从事TMT、医药等行业研究。于2017年2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职于权益投资部。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研究员。现任前海联合沪深300混合(2020年7月7日至今)兼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2020年7月7日至今)和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2020年6月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王静女士,管理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6日;林材先生,管理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总经理王晓耕女士,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张永任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何杰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王静女士,基金经理黄浩东先生,基金经理林材先生,基金经理敬夏玺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40-0099

  (2)前海联合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余伟维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23219000

  联系人: 李笑鸣

  网址:http://www.htsec.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胡馨文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胡馨文

  网址:www.hysec.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兰薇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com

  (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龚江江

  网址:www.jjmmw.com

  (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58

  联系人:王国壮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传真:021-8035961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noah-fund.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王宇昕

  网址:www.yingmi.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6-665

  联系人:高媛

  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80365020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佳蕊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56580660

  传真: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王重阳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传真: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董宣

  网址:www.yilucaifu.com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联系人:张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7)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站:www.new-rand.cn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fundzone.cn

  (2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网址:http://www.cnht.com.cn/

  (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付燚杰

  (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1101685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徐亮

  网址:www.leadfound.com.cn

  (24)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84034477

  联系人:张烨

  网站:www.jfzinv.com

  (25)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9

  联系人:王旋

  网址:http://jr.tuniu.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

  网址:www.hexun.com

  (2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邢锦超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2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2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0)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 徐晓荣

  电话: 010-58170876

  传真: 010-58170800

  (31)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3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027-87006009-8015

  传真:027-87006010

  (3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34)深圳市小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09号瀚森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梁明锋

  联系人:李斐斐

  电话:0755-32981999

  传真:0755- 32981999-8001

  (35)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18511290872

  传真:010-59013707

  (3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3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慧斌

  电话:0351-8686837

  传真:0351-8686619

  (3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4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4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4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传真:021-52975270

  (4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6537-0077*249

  传真:021-5508-5991

  (4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15011386983

  (4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4818

  联系人:陈媛

  网址:www.shhxzq.com

  (4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刘志斌

  网址:www.essence.com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曾芸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网址:www.wacai.com

  (48)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 021-68889082

  传真: 021-68889283

  网址:www.pytz.cn

  (4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汗青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jinrong.suning.com

  (5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51)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电话:0755-86575665

  传真:0755-26640652

  联系人:叶见云

  网址: www.caiho.cn

  (52)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林琼

  电话:021-60907378

  传真: 021-60907397

  联系人:周锋

  网址:www.youyufund.com

  (53)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 0411-62623081

  传真:0411-62623236

  联系人: 王清臣

  网址:www.fundying.com

  (5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服电话:010-5905366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55)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联系人电话:010-86499427

  联系人邮箱:dingqianyun@lczq.com

  传真:010-86499401

  网址: www.lczq.com

  (5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57)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021-50206002

  传真: 021-50206001

  (5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电话:86-010-62675369

  (5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6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6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 4006997719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网址:www.xiquefund.com

  (6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邮政编码:310000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洪宏

  电话:0571-88911818-8554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6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或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陈艳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四、基金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由于跟踪组合构建与标的指数组合构建存在差异,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以及其他影响指数复制效果的因素),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全复制组合,以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所采用替代法调整的股票组合应符合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股发生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②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通过主要采取组合久期配置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仅在投资股指期货时,遵循以下限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12)、(17)、(18)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方可纳入基金托管人投资监督范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关联交易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 年4 月8 日联合发布的反映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沪深300 指数编制的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沪深300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②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前海联合沪深300A

  ■

  前海联合沪深300C

  ■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其中许可使用基点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2 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确认的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路径将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份额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提高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4月21日刊登的《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此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基金的业绩”部分,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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