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施延军及施雄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7 月8日收到公司实控人施延军及一致行动人施雄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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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施延军、施雄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