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0-03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灵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能源”)受让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风电”)拥有100%股权的灵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宝协合”),现金支付股权受让价款为13,176.36万元。“灵宝协合”拥有灵宝杨家湾4.8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为37,410.35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电力业务结构,提升竞争力。

  一、交易概述

  “上海新能源”受让“协合风电”拥有100%股权的“灵宝协合”,现金支付股权受让价款为13,176.36万元。“灵宝协合”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拥有灵宝杨家湾4.8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为37,410.35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00万元

  4、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9楼2层204、205室

  5、法定代表人:王锡钢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风电设备及其原材料的批发;风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力供应。

  7、2017年-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过审计):

  单位: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总装机容量为4.8万千瓦,于2017年11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风电标杆电价政策规定,项目可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经测算,项目具有较好的收购价值。

  2、审计和资产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8月31日,“灵宝协合”总资产37,452.68万元,净资产7,904.42万元,总负债29,548.26万元。

  (2)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评估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论。经评估“灵宝协合”净资产13,185.03万元,总负债29,548.26万元。公司认为以上资产评估方法可靠,结论合理。

  (3)根据河南明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灵宝协合”2018年、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为:

  单位:元

  ■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3,176.36万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按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价款汇入“协合风电”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其他约定

  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灵宝协合”正常经营的损益归“协合风电”承担和享有。交割日后“灵宝协合”损益归“上海新能源”承担和享有。交割日及交割日前,“灵宝协合”可获得的一切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均归“灵宝协合”所有,由“协合风电”享有其损益;交割日后,“灵宝协合”可获得的一切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均归“灵宝协合”所有,由“上海新能源”享有其损益。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电力业务结构,提升竞争力。

  六、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上述收购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