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5,415,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0,853,7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561,9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4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42,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094,1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48,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0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子公司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镁合金、8000吨镁粒子和100万件镁铝合金中大型汽车零部件项目的提案》
同意215,415,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2,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