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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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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3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84天、“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0月29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2、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主要条款

  (1)存款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BJ06261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25%或3.10%或3.30%(年化)。

  (4)挂钩标的: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其中,挂钩黄金的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5)存款期限:84天

  (6)存款金额:15,000万元

  (7)产品起息日:2020年07月07日

  (8)产品到期日:2020年09月29日

  (9)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07月07日

  (10)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2、建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0年07月08日

  (5)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6)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07月08日

  (7)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存款,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投向: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到期后申购和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建设银行(证券代码:60193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4,231.7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2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6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19年10月29日,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月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3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84天、“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0月29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主要条款

  (1)存款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BJ06261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25%或3.10%或3.30%(年化)。

  (4)挂钩标的: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其中,挂钩黄金的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5)存款期限:84天

  (6)存款金额:20,000万元

  (7)产品起息日:2020年07月07日

  (8)产品到期日:2020年09月29日

  (9)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07月07日

  (10)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2、建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0年07月08日

  (5)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6)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07月08日

  (7)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存款,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投向: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建设银行(证券代码:60193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4,231.7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4.0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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