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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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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

  本次配股,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61,017,450股新股,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定价依据,结合市场情况,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3.9元/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计划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储。

  同时为保证本次配股的顺利进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20年7月20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21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3日、7月6月、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7月3日、7月6月、7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3,360,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2%。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质押股数为0股。

  ●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661,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12,025,000股,占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数的20.50%,占公司总股本的5.91股。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后续如有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3,360,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2%。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质押股数为0股。

  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661,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12,025,000股,占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数的20.50%,占公司总股本的5.91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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