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慧电子”)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兴慧电子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9,556,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兴慧电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129,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686%。
3、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6、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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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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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兴慧电子将继续履行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中的相关承诺:自2020年3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657%,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314%。本公告披露后,兴慧电子将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89%。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