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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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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1,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10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00股新股。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399,600,000股增加至503,766,6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03,766,600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上市之日起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上述限售股股东限售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西藏金浦彰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西藏博启彰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承诺参与认购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获配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作出的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10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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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可解除股份限售对象之一沈培今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向本公司提出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本次暂不解除限售。

  5、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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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承诺的事项。

  7、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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