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7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24,597,715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1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人员在《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张晖: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2)股东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3)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国才、陈航、吴剑鸣、云南中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本公司在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3.10元/股。

  2、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10元/份调整为55.64元/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7.52元/份调整为57.06元/份,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咨询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咨询电话:0571-88939703

  传真电话:0571-889397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