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3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0万元,为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9,742,422.90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吉林分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成”)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8,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谷红”)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8,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刘鲁湘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建国路4555号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9,355.83万元,负债总额16,138.14万元,净资产33,217.6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374.78万元,净利润28,867.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70%。(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45,513.65万元,负债总额9,386.91万元,净资产36,126.7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748.11万元,净利润2,909.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6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鲁湘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陆拾万元整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北环东路1666号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8,809.73万元,负债总额17,623.78万元,净资产51,185.9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143.80万元,净利润37,865.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61%。(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68,825.19万元,负债总额13,431.84万元,净资产55,393.35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40.83万元,净利润4,207.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5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吉林天成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8,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为通化谷红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在交行吉林分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8,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年度)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0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9.94%。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