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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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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拍卖数量1,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272.5万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下发的(2020)京03执恢123号《通知》,并通过相关方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因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质押到期未履约一案,北京三中院将于2020年8月8日10时至2020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对瑞丽湾持有的4,972.5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股份82,7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9%,瑞丽湾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

  【注1】【注2】:2020年7月5日,瑞丽湾持有的1,700万股被司法拍卖,该笔股份占瑞丽湾当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5%,占公司总股本的4.76%,该笔股份尚未完成变更过户手续。

  【注3】【注4】:2020年7月5日,瑞丽湾持有的150万股被司法拍卖,该笔股份占瑞丽湾当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50%,占公司总股本的0.42%,该笔股份已流拍,尚待法院裁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瑞丽湾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2,725,000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后存在可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3、瑞丽湾所持公司股份被北京三中院轮候冻结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已就涉及此项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问询瑞丽湾,并未得到明确回复。

  4、截止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未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0)京03执恢123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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