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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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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10。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7月7日下午16:30 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5、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5838

  2. 简称为“力诺投票”。

  3. 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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