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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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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上海清算所1-3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上海清算所1-3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上海清算所1-3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上海清算所1-3年高等级国企中期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445,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446)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7月7日起,在汇成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汇成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汇成基金网站:www.hcjijin.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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