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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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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91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3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关于2020年已披露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20-048、2020-084、2020-089)。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6日,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

  ■

  说明1: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与浙商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2:滚动理财指理财产品无赎回时,会自动滚动到下一期间。滚动时本金并未存入公司银行账户,购买时本金也不用从公司账户支出,不涉及到公司货币资金流入流出。部分产品滚动至下一期间时,利率有所波动。

  说明3:每日型理财产品可随时赎回,理财期间利率有所波动。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30,550,000元,同时在2020年7月6日前的任意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均未超过2亿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受托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9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委托理财期限: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2020-06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25.27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20)0004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金额为3,2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确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5月11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宏辉果蔬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宏辉果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宏辉果蔬及子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宏辉果蔬及子公司通过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宏辉果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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