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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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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金洲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8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两个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金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3元,低于股票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日、7月3日、7月6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异动跌幅偏离13.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两个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 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金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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