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6日起新增委托华安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安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华安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825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二、通过华安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安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安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华安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华安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华安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华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华安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7月6日起在华安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以下产品仅开通两只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暂未开通与其他产品的转换业务:
■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华安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华安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华安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6日起新增委托华泰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072)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二、通过华泰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泰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泰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华泰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华泰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华泰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华泰证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7月6日起在华泰证券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华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华泰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华泰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证券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及
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6日起,新增平安证券销售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422(A类)、001423(C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二、通过平安证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7月6日起在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平安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3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
和苏州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6日起,新增中信银行和苏州银行销售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499;C类00975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643
传真:010- 852301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3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