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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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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5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铂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郑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郑铂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郑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郑铂先生辞职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铂先生辞职董事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刁月霞女士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刁月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刁月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刁月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以及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董事职务。

  刁月霞女士辞职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刁月霞女士辞职董事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紫光学大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Zhang yun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选举Zhang yun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Zhang yun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经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Zhang yun先生简历

  Zhang yun,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富夸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

  截至目前,Zhang yun先生未持有紫光学大股份,与持有紫光学大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紫光学大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ang yun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5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董事辞职的相关事项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董事会收到郑铂先生、刁月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郑铂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郑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原因,刁月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刁月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以及全资子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铂先生、刁月霞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铂先生、刁月霞女士辞职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铂先生、刁月霞女士辞职董事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郑铂先生、刁月霞女士辞职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Zhang yun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Zhang yun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Zhang yun先生简历如下:

  Zhang yun,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富夸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

  截至目前,Zhang yun先生未持有紫光学大股份,与持有紫光学大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紫光学大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Zhang yun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5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就提名Zhang yun先生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5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Zhang yun,作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Zhang yun

  2020年7月2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0-05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3.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7月14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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