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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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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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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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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直销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请本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及时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30-1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管理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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