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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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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
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36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杨子平、毛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杨子平、毛崴:

  2020年6月30日晚,经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提议,大连圣亚公司董事会以公司出现紧急情况为由,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罢免公司总经理。我局关注到董事会召开的紧急情况理由并不充分且引起公司众多职工情绪不稳定,我局已收到近200名公司员工联名发出的《大连圣亚全体员工严正声明》。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我局以电话和书面函件形式要求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来我局进行监管谈话,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告知你们,但你二人拒绝配合我局的监管工作,一直未到我局进行谈话,也未通过其他方式说明相关情况。你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们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董事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37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罢免公司原董事长王双宏、原副董事长刘德义的议案,选举杨奇、陈琛、毛崴为新任董事,随即召开董事会选举杨子平为董事长、选举毛崴为副董事长。2020年7月2日夜间,多家媒体报道关注公司控制权纷争和高层人事变动情况,并提及公司近日临时召开董事会紧急会议,审议解聘公司总经理肖峰的议案,引起公司员工情绪不稳定等事项。为督促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持经营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核实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二、如你公司已召开紧急董事会,请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披露召开紧急董事会会议的紧急事由,说明会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理由。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控制权是否已发生变更,并向股东大连星海湾核实并披露是否拟采取举措以巩固控制权,如有,请说明具体计划和安排。

  四、请你公司向股东杨子平和磐京基金核实并披露:(1)双方共同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成立背景、业务开展范围、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和历史投资情况;(2)结合双方存在共同投资以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明确说明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补充或更正之处;(3)杨子平、磐京基金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五、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是否正常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秩序、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是否能够保持规范有序。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切实保证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和经营稳定,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股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不得不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请你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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