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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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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0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蓉胜”)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的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永辉路201号、203号、205号、207号土地及厂房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方法评估,评估值为2.40亿元。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持有珠海蓉胜的股权比例为87.4%,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珠海蓉胜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对珠海蓉胜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有关的事宜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蓉胜”)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的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永辉路201号、203号、205号、207号土地及厂房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方法评估,评估值为2.40亿元。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有关的事宜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4栋101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注册资本:20,595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产品(各种漆包线、铜包铝线、镀锡线、三层绝缘线等)、电工电器产品、附件,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裸铜线、金属绞线、切割线、合金线),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率87.40%;珠海市朋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朋望”)持股比率7.14%;珠海市盈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盈望”)持股比率5.46%。

  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珠海蓉胜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涉及任何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主要内容

  抵押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抵押物情况:

  根据广东正拓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粤正拓估字第[2020]ZT0307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截至2020年2月25日,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

  抵押物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期限: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连带担保及反担保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蓉胜的股权比例为87.4%,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珠海蓉胜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相关合同或文件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有关的事宜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持有珠海蓉胜的股权比例为87.4%,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珠海蓉胜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对珠海蓉胜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有关的事宜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078.36万元(含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粤正拓估字第[2020]ZT0307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蓉胜”)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蓉胜电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胜研究院”)近日收到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政府补助除均已到账,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

  3.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20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079,513.00】 元(未审计)。

  4.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0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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