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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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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1,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8%。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60,000股,回购价格为6.759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1,000股,回购价格为6.628元/股。

  2、本次注销的期权数量为922,000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15%。其中,注销首次授予期权720,000份,注销预留授予202,000份。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3日办理完成。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7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8年7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5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权益2,017.5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1,3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672.50万股。

  5、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名自愿放弃认购或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15名调整为303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5.00万股调整为1,293.00万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5.00万股调整为307.00万股;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2.50万股调整为646.5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7.50万股调整为153.50万股。

  6、2018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通知,中登深圳已于2018年8月31日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

  7、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19年6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4.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48%,回购价格为6.628元/股。注销的期权数量为588.6万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066.66万股减至60,772.36万股。

  10、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3.15元/股调整至13.10元/股;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3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行权/解禁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授予其的922,000份股票期权及46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

  11、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

  格及其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一)注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已获准解除限售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按照原计划行权/解除限售,其余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8人及预留授予的7人共计3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注销/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公司拟对上述3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本次注销的期权、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15%、0.08%。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其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1、《激励计划》有关回购价格的规定

  (1)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已获准解除限售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按照原计划行权/解除限售,其余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公告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次利润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10,6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含同期存款利息)将由6.58元/股调整为6.53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使用期为20个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0月24日起执行至今的基准利率,两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10%,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为6.53×(1+2.10%×2×20/24)=6.75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00股,则本次拟用于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433,240元。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使用期为一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0月24日起执行至今的基准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1.5%,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为:6.53×(1+1.5%)=6.62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000股,则本次拟用于回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69,428元。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102,668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9号),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已全额汇至各回购对象银行账户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9,059,600股减至608,598,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608,598,600.00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07,723,600.00股,两者差额为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引起股本增加所致。

  五、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主席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卢嵩先生等9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金结林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获悉金结林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本次金结林先生实际减持公司股份18,863股,超额减持863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超额减持情况说明

  1、 金结林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金结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 因减持过程中误操作, 金结林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数量超出预披露的减持计划863股,涉及交易金额约18,217元。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事项处理及致歉等相关说明

  1、 金结林先生减持完毕当日发现上述超额减持情况后,主动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其对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 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金结林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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