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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7月3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和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7月20日召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发布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7月3日13时0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李军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本公司监事李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本公司监事会接受李军先生的辞任,公司股东提名周欣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和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952.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故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70号文批准,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6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13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3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9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尚余项目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的1,952.9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注销事宜。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域经营中心项目和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计分院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诚邦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欣欣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原因,本公司监事李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李军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股东提名周欣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李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对于李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欣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

  周欣欣,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2011年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建事业部施工员,2011年至2016年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项目经理,2016年至今,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0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诚邦股份会议室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

  至2020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4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0日上午 9:00 至下午 2: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7832006;

  传真: 0571-87832009

  联系人:余书标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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