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达成协议,分别将2020年1月9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2日办理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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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1日、2020年4月16日、2020年5月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号、2020-063号、2020-092号)。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2020年7月2日,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协商对与其办理的股票质押进行解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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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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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截止本笔业务,刘琼女士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刘琼女士尚保留65,034,10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琼女士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及股票质押交易类凭条(一)》;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及股票质押交易类凭条(二)》;
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及股票质押交易类凭条(三)》;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